根据教育部办公厅、新华社办公厅[2002] 5号文件和吉林省教育厅、新华社吉林分社[2002]15号文件精神,现将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(以下简称信息采集)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信息采集时间:
定于2013年9月26日星期四 上午8:30-9:30进行。
二、信息采集地点:
350vip8888新葡的京集团前卫南区 无机超分子楼一楼报告厅(采集地点路线图见附件一)
三、信息采集范围:
1.参加本次采集人员为在读期间未采集过电子图像信息2013年年底答辩的MBA双证学员及2014年六月毕业的2012级全脱产班学员。
2.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(单证)、外国留学生不在本次采集范围之内。
四、具体要求:
1.研究生填写“高等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登记表”相关信息,必须字迹清晰、内容准确无误,确保学生基本情况数据采集的准确性。
2.为确保采集信息的真实准确,要求应届毕业研究生必须全部在校参加拍摄,未参加拍摄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将不能进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。
3.由于2013年起取消机读卡信息填报,要求参加采集学生必须持二代身份证(临时身份证无效)通过专用设备读取身份信息。依据教育部办公厅、新华社办公厅[2002] 5号文件精神,图像信息采集收费标准调整到每人15元收取。学员必须在9月22日前上交图像信息采集费至班主任处。
4.请务必通知参加采集的学生于拍摄后40天登录网站www.chsi.com.cn进行图像信息校对。
专业学位办公室 二○一三年九月十六日